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一生。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栏目,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贺红梅、崔志刚、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让我们大家一起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2019年2月起,被告孙某以34000元的价格,将自己从网络购买、互换得到的4万余条含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的个人隐私信息,通过微信、QQ等方式贩卖给案外人刘某。案外人刘某在获取相关信息后用于虚假的外汇业务推广。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孙某未经他人许可,在网络上公然非法买卖、提供个人隐私信息,造成4万余条个人隐私信息被非法买卖、使用,严重侵害社会众多不特定主体的个人隐私信息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据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隐私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隐私信息。被告孙某在未取得众多不特定自然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不特定主体个人隐私信息,又非法出售牟利,侵害了承载在不特定社会主体个人隐私信息之上的公共信息安全利益。遂判决孙某按照侵犯权利的行为所获利益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34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本案是民法典实施后首例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案精准把握民法典维护个人隐私信息权益的立法精神,聚焦维护不特定社会主体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明确大规模侵害个人隐私信息行为构成对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彰显司法保障个人信息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和力度。
答起来小花的邻居小丽久出未归,这一晚,小丽的房屋因暴雨成为了危房,小花便自掏腰包雇人为小丽修缮了房屋。过了数十日,小丽回来了,此时小花可以向小丽索要修缮费用吗?
答案:D。根据《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来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小花作为小丽的邻居,没有法定义务为其修缮房屋,且二人之间也没有相关约定,小花乐于助人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小丽偿还其支出的必要费用。(制图:孟祥宇)